农奴少自由,听命领主。
如果前面陈述的黑市交易和影子价格现象可以成立的话,就意味着在这个非法的市场上也同样存在供需双方,而非法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影子价格也同样受到供需双方变动的影响。(4)反复性:因为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能通过一次运动式执法而毕其功于一役,所以需要就该特定问题反复采取类似行动,否则就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本次研究立足于市场的反应和被执法对象可能会采取的举措,主要分析了运动式执法之后可能发生的客观后果。换一句话来表述就是:因为运动式执法周期性的特征导致了在非法交易市场上供需双方之间很难形成某种均衡状态,这就使得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也保持着某种反复性。这就意味着,运动式执法之后的短时期内(供应不能完全回复到之前水平的期间),那些和非法交易相关联的暴力犯罪发生率有可能会增加,而这当然不是执法者所期望看见的结果。运动式执法会导致这种服务的价格大幅度上升,当性服务的价格上升到一定程度后,那些需求比较稳定和强烈但是找不到替代性产品或服务并且无法承担变动后价格的需求者在边际上的行为模式就可能发生改变—即,有可能通过暴力的方式来实现自己不能够再通过自愿非法交易的方式而得到满足的需求。出现这种可能性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运动式执法所引起的供应急剧减少,这种在短时间内供应方面急剧的变化,在有效需求没有发生相应变化的情况下,就会显著拉升在相关市场出售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而价格的大幅度上升就意味着,在运动过后执法力度恢复到正常水平之时,从事这种交易变得更加有利可图,从而吸引新的资源投入该市场。
解决外部性问题可以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依靠政府的有效规制(regulation)—即,通过政府的监管和可能的制裁手段,使得市场主体自觉采取措施把由自己行为产生的社会成本内部化。那么当政府采取运动式执法这种方式来打击这种非法交易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呢?从经济学视角来考察运动式执法行为,可以发现这种执法方式有可能带来或者触发下列隐患: 1.供应急剧减少可能引发暴力犯罪等其他社会问题 与平时的执法力度相比,在运动式执法期间,执法力度会大大加强。如果人真的只是由算法构成的,那人工智能超越人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人不会比机器算得更快。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科学技术本身具有自己的规律,人为的法律可能鞭长莫及,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然而,机器人并不是单纯的一般意义上的产品。当今的主要网络提供商都是大型的跨国公司,它们的手臂可以伸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诚然,未来学家们在想象的空间里可以任意驰骋,勾勒人类未来的蓝图。
然而,这些历史巨变比起正在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巨变,真是小巫见大巫。合理性的行为是排除非理性因素干扰的行为。
如果不做有意识的努力以遏制人的智性的无限制发展,算法社会将进一步打击并有可能毁灭人的心性和灵性,那也就意味着人的末日的来临。人工智能武器不仅指杀人的机器人,或者用机器人代替人去当兵,而且更重要的是人工智能对网络系统和其他智能系统的瘫痪性的攻击。如此一来,人就把自己从自然人变为后人类了。这部法律同时应该设立一个监管人工智能研发的专门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诸如质量认证的权力,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计划的权力,起诉违法的权力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并且针对这些权力大致规定实施的程序和大体要求。
比如市场的出现,开始并没有固定的市场的概念,但人们习惯于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地点交易,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市场和调节市场的规范系统和制度。倒是有人认为算法大体上是可以界定的。一言以蔽之,人对自己的状况始终不甚满意,一直在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试图改变现有的状态,无论经济状态、生活状态、政治状态还是个人状态。当一个工人受伤,雇主有过错就要给予赔偿,雇主无过错就不用赔偿。
与此相适应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法律。算法社会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收集个人信息并且监视控制个人的机会。
一种乐观的态度认为,新技术革命初期会带来失业潮,但最后都会创造更多的机会。法律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实现其生命价值的。
二是把精确可行的概念和理论制度化。机器人可有心性与灵性? 机器人会不会有一天彻底占领地球?机器人会不会全方位超过人类? 截至目前我们看到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大体是从理性、科技及利益的角度给出的。合而观之,人的秉性包括了理性、感情和信仰三个层面(或三个维度)。一言以蔽之,这些人基本上是理性—科学—经济—法律人。与此同时,随着人工智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走入我们的生活世界,人们开始担忧它可能带来的麻烦。无论根据规则推理还是根据案例推理,都需要大量数据作为判断的基础。
这些都可能是机器时代立法和司法必须要遵循的指导原则。算法本来只是由编程员编写的一些电脑程式,但今天的算法已经能够自学,自我完善。
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划时代的巨变,诸如宗教改革、文艺复兴、工业革命、启蒙运动,以及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革命、俄国革命、中国的两次革命,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革命、独立、合并等这些不可不称之为伟大转变的事件。算法助人为乐,给人提供服务的前景好像一片光明。
如其不然,好莱坞的科幻大片里智能人占领世界的预言就可能会成为现实。对于同一事物,由于关注的重点不同,观察的视角不同,所看到的结果也就不同。
最近人们在期待的数字个人助手很可能几年后比手机更为抢手,因为数字个人助手可以整合各种适合我们的信息,并且预料我们会有什么样的需要。互联网起到了重新界定人生意义的作用,而网络空间也发展成了另一个世界。大数据的出现为法律人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从理论与学说的角度来看,无论描述性的还是预测性的,目前的理论界尚未就什么是人工智能的问题达成一致的认识,而且也缺乏主要的概念范畴。
然而,无数历史事实证明进步并不是绝对的。在这样的框架里面,人的理性越来越发达,而心性和灵性则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纽约市议会新近通过的《算法问责法案》里就有专项规定,要求成立一个由自动化决策系统专家和相应的公民组织代表组成的工作组,专门监督自动决策算法的公平和透明。赞成技术乌托邦的人想要找出一种科技模式,并用这个模式统御制度设计,使人类社会更加完美,人们的生活过得更好。
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把人工智能看作一种产品,并且认为现有的产品责任法就足以应对人工智能引起的法律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给算法赋予严格的定义是绝不可能的事。
但是,如果从人的秉性出发来看问题,机器人是无法全方位超越人类的。因为以往的巨变无论如何都是以人为中心发生的变化,人类并没有对自己的未来失去控制,而今天孕育着的变化却指向反人类、非人类,乃至灭绝人类的后果。结语 世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制度建立的资源和途径大致有三: 一是把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实践制度化。
它们只是人的智性单向度发展的最新成果,科技乌托邦并不是人类的未来。就权利的主体而言,当今时代,动物有权利、山川草木皆有权利,连机器人都可能有权利。
这就使算法的概念变得很难确定。这三个层面笔者称为智性、心性与灵性。
所谓后劳工社会就是数字技术上有优势的寡头及其技术精英团队和当权者同谋共赢的社会。既存在也不存在,充其量只是一种理论假设。